关于发布2026年度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兴趣探索项目(自主选题类型)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校学〔2022〕11号)、《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兴趣探索项目管理规定(试行)》(环教字〔2025〕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学习热情,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和科研素养,同时配合学校《太原理工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太原理工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方案》(环教字〔2024〕5号)的执行推进,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项目制教学改革实际,现将2026年度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兴趣探索项目计划予以发布。
一、计划立项项目情况
按照《环境与生态学院本科生兴趣探索项目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2026年度计划立项兴趣探索项目30项,其中学生自主选题类型10项左右,教师引导探索项目20项左右,两类型项目执行期原则上均不超过1年。本次通知为先行进行的学生自主选题类型,教师引导探索项目将后续发布通知。
二、项目申报内容说明
1、学生自主探索项目
学生自主选题类项目,鼓励学生从自身兴趣出发,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问题、技术问题、科学问题以及潜在未来技术提出自主探索设想。选题可重点突出兴趣性、探索性,兼具前沿性和创新性,鼓励生态环境类学生与社会管理、经济管理、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交叉探索。项目可通过调查分析、实验研究、模型构建、方案设计及原型制作等多种形式开展。
学生自主探索项目可由学生自主组队撰写开题报告后自主联系学院指导教师,也可由学院根据选题方向协助匹配指导教师,并在导师指导下进一步完善项目内容后组织立项评审。
2、教师引导探索项目
由学院教师结合学科前沿、科研方向、工程实践及生态环境领域实际问题自主设计选题,经学院审核后后续统一发布,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择,并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项目团队。
三、申报条件
1、凡环境与生态学院2026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均具有申报或参与资格。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与1项兴趣探索项目。
2、每个项目团队原则上由5名大一学生组成;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可由项目负责人联络,吸收1-2名其他专业学生或本学院高年级学生参与项目团队,发挥朋辈引导作用,不占5人指标。
3、学生自主探索项目重点鼓励学生大胆提出结合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和创意设想,申报阶段不以已有科研基础、成熟技术路线或预期论文成果作为必要条件,重点考察项目的探索价值、创新意识、实施可行性。
4、教师引导探索项目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学生可根据公布的项目名单和个人兴趣进行选择,具体双选形式另行通知。
5、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设置开题、中期和结题等环节。 项目评价重点考察学生实际参与情况、探索过程、创新意识和能力提升,不简单以是否达到预期研究结果作为项目评价依据。对于研究思路合理、探索过程完整并能够科学分析未达到预期目标原因的项目,可正常参加结题和优秀项目评选。
6、作为学院激励,经开题、中期、结题综合考察后,立项项目中将评定不超过40%的项目作为优秀项目。成功结题后,学院将出具结题证明;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可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学分管理相关规定申请自主实践学分认定;优秀项目在申报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项目时可获得优先推荐,优秀项目指导教师在下一年度兴趣探索项目选题征集中予以优先支持。
四、经费支持
2026年度兴趣探索项目立项后,原则上按照平均每项2000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五、 申报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 2026年10月15日前将填写完成的《2026年兴趣探索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太原理工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兴趣探索项目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邮箱:zhaofang01@tyut.edu.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2026年度本科生兴趣探索项目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姓名”。
纸质版申请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教科办。
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3. 咨询方式
学生在项目选题、指导教师联系、申请书撰写及材料提交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的教师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也可前往环境与生态学院教科办(博睿楼三层办公室)现场咨询,学院将根据学生需求提供必要指导和帮助。
- 附件【附件1:2026年兴趣探索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兴趣探索项目开题报告.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