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暖通系主任、副主任空缺,经6月1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暖通系主任、副主任空缺岗位进行补充选任,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干部选任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暖通系主任、副主任选任实施方案》。经报请校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现将学院选任暖通系主任、副主任公告如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暖通系主任、副主任选任实施方案》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干部选任办法(暂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启动暖通系主任(1名)和暖通系副主任(1名)的选任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好,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团队意识和高度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资格条件
1、系主任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副教授和博士学位,一般应是所在(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来校工作四年以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放宽),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2、系副主任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来校工作两年以上,一般应能任满一届。
3、自荐系主任、副主任职位的教师,其学历背景中至少有一个与所在系的专业或学科一致。
4、系主任、副主任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三、选任方法与步骤
1、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制定选任实施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后公布。
2、个人申报。报岗者须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系(部)、中心干部自荐表》。
3、学院审核。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4、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5、学院提出建议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须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格式书面将建议人选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6、研究决定。校党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的批复意见。
7、行文宣布。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行文,学院自行组织宣布。
8、系(部)、中心主任、副主任选任的相关资料由学院党委保管。
四、日程安排
1、6月19日 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定选任实施方案,报组织部备案后公示。
2、6月23日 发布选任公告,公布选任实施方案。
3、6月24日—27日 个人申报(截止27日下午5:00)。
4、6月28日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5、6月29日 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推荐范围为暖通系全体教师、学院领导、机关科室相关人员。
6、6月29日—30日 组织考察。
6、7月1日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征求联系校领导意见。
7、7月2日—7月6日 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8、7月7日—12日 书面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待批复后学院组织宣布。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