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3月19日上午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紧急会议”有关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与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学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是研究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应常态化,防范各类隐患,确保研究生在教学过程、实验室工作过程和外出实习过程等各个环节能够安全进行。
二、要求各位导师在昨天与所指导研究生见面会的基础上,应进行科研用房的隐患排查,如:压力容器是否已过安检期,药品存放是否符合规范,进出实验室是否有记录,是否存在人机分离现象,是否存在人离开时门未上锁现象,实验室气路、电气线路和水管路是否有安全隐患等,将自查结果上报教科办。
三、实验中心主任安排做好实验中心和科研用房的日常巡查工作,具体要为:
1、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是否良好、安全责任制度和药品管理的“五双”制度是否落实;
2、安全工作台账、安全隐患台账、日常检查记录、安全教育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3、造册登记所有压力容器所有人(或责任人)、放置房间及安全检验合格的使用期限;
4、造册登记易燃易爆药品、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所有人(或责任人)、放置房间、保管和使用是否规范以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本科实验中心用房的钥匙要严格管理,必须由责任人和做实验的教师保管,学生不得单独进入本科实验室;
6、清理整治实验中心和科研用房的易燃品,并妥善处理与处置;
7、严禁在实验室和科研用房内抽烟、使用明火和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电加热设备;
8、实验期间应设专人值班,严禁人机分离;
9、使用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电脑和运行设备,并锁门;
10、对所有气路、电气线路和水管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如有老旧应停止使用并要求及时更换;
11、其他安全问题执行校党办[2017]3号文要求,一并排查并下发整改通知。
四、“三办一委”和“三系一教研室”的安全责任人也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五、请在本周三下午下班前,实验中心将日常巡查结果、各部门把自查结果上报学院党政办。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责任到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求,请各科研用房责任人、实验中心教师和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确保营造安全舒适的教学科研环境。在本月30日学院进行一月一次的例行安全检查时,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房,将强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