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太原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88人,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讲师35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46人,博士学位教师占95%。学院设有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两个本科专业,其中,环境工程为山西省特色专业、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为山西省优势专业,均通过工程专业教育认证和专业评估认证,为国家一流建设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
学院设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一级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土木工程学科市政工程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环境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是“山西省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工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山西省市政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学院以国家和山西省环保领域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转型发展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识别工程技术瓶颈,发掘工程中的科学问题,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手段,探究工程问题的创新解决。历经30多年积淀形成了水污染控制与城市水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污染场地修复理论及技术、生态环境治理及修复、大气污染物减排与治理等研究方向和科研团队。
二、接收专业领域
01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型: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085700资源与环境
本学院亦招收市政工程研究方向考生,报考考生请参考006土木工程学院招生方案。
研究方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http://yz.tyut.edu.cn/info/1019/2011.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
2.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申请直接攻博要求CET-6≥425分。
四、接收程序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办法”执行。详见http://yz.tyut.edu.cn/info/1017/2008.htm。
五、复试
1.每位推免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复试。
2.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如下: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21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21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4.推免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5.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资助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推免生资助办法”执行。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博睿楼A座三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351-3176586
E-Mail:49727796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