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要求,硕士论文除参加校级盲审外,其余拟毕业硕士研究生按照我院分学位委员会规定,须全部进行院级盲审(如导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优推荐,经院分学位委员会通过后作为校级盲审论文)。院级盲审的具体方案和校级盲审类似,共分为4个步骤:
(1)研究生论文在提交教科办查重前,必须经过导师审查。导师审核后发给教科办(邮箱:tyuthgjkb@163.com,邮件和附件分别命名为查重+学号+学生姓名),由教科办统一执行全院的论文查重。根据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并保证给学生留够时间修改论文,毕业论文查重截止时间为4月2日,请各位老师按照时间节点提交论文。
(2)研究生向导师提交材料:在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通过后或者重新修改通过后,硕士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给导师。
(3)导师对硕士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人邮箱将《论文评审导师意见表》(打印后导师签字扫描)、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硕士盲审论文数据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科办(邮箱:tyuthgjkb@163.com,邮件命名为学号+学生姓名)。导师提交论文截止时间为4月6日(导师审查通过后学院将直接送审学位论文,导师作为论文的责任人,请对学生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
(4)由导师推荐拟进行评优的硕士研究生论文,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审后统一参加校级盲审(我院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名额为4名),其余则进行院级盲审。为了促进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秉持公正负责的态度,根据院级盲审论文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统一安排外审。
(提交论文所需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gs.tyut.edu.cn/info/1044/2913.htm)
特别注意:① 导师需对论文写作规范性进行审查,同时认真填写学位论文送审导师意见表,邮件发送成功即代表导师审核通过。②院级盲审一年内同一导师名下的硕士生累计出现3份“未通过”评阅书(包含复议环节在内),暂停该导师一年硕士招生资格。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按时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并对论文写作规范进行审查。另因近期邮件往来较多,也请老师们在发邮件时按照邮件的命名方式正确命名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