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国家和山西省环保领域重大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转型发展和污染控制技术创新,识别工程技术瓶颈,发掘工程中的科学问题,运用环境科学的技术手段,探究工程问题的创新解决。历经30多年积淀形成了水污染控制与城市水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污染场地修复理论及技术、生态环境治理及修复、大气污染物减排与治理等研究方向和科研团队。学院设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一级博士学位点和硕士学位点、土木工程学科市政工程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环境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是“山西省污泥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工业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山西省市政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依托单位。
为促进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接收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专业与规模
2023年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接收的人数不超过2023年全日制专业实际招生人数的50%。我院在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招生专业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01环境工程
本学院亦招收市政工程研究方向考生,报考考生请参考土木工程学院招生方案。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
2. 在满足条件1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复试后可直接录取:
(1)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本科阶段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项、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3)参加学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者。夏令营的具体日程和办法可咨询相关学院。
3. 申请直接攻博要求CET-6>=425分。
三、接收阶段工作程序
1. 有意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在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推免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所报研究生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2. 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
3. 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推免系统”进行回复“是否同意复试”,同时向学院寄送申请材料,与学院负责人联系安排复试。
4. 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5. 研究生院通过“推免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6. 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录取”。
7. 研究生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需留存我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1)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2)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2. 接收推免生时间
教育部规定接收推免生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我院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收推免生工作。
3. 复试
(1)复试由学院组织,申请人联系接收学院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地点和时间届时登录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2)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
4.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预计将于2023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5. 已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推免生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报到后需参加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 资助办法
资助办法请参考《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相关说明。
五、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博睿楼A座三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351-3176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