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的通知
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围绕国家“双碳”战略和山西省能源转型需求,聚焦煤炭清洁利用与汾河平原大气污染—温室气体协同管控,通过技术创新与政策研究双轮驱动,构建能源全产业链协同管控技术体系,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全国能源低碳转型提供技术支撑。为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吸引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本实验室根据《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现发布2025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等非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前期成果。
优先资助申请者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的项目。
二、资助范围
开放课题研究内容应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保持一致,聚焦以下具体领域开展:
研究方向一:汾河平原大气复合污染来源与成因研究
研究方向二:多污染物协同催化净化及碳减排技术
研究方向三: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与管理
三、申请程序
1、材料报送: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本实验室邮箱:keylab_air@tyut.edu.cn,邮件标题为“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人姓名+单位”;同时,需将经申请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寄送至本实验室。
2、课题评审:本实验室将根据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结果,对开放课题申请予以择优资助。
3、结果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由申请人与实验室签订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
三、开放课题申请须知
1、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2025年度开放课题研究起止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开放课题资助数量为3~5项,经费资助额度为2万元。
3、经费管理按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执行:开放课题经费不拨付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由申请书中指定的联系人(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负责报销事宜。
4、课题研究期间,课题负责人按实验室要求定期提交进展报告。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提交《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结题要求遵照《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5、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本实验室名称及开放课题资助信息。实验室标注信息:“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Shanxi Key Laboratory of Complex Air Pollution Control and Carbon Reduction”。
6、本实验室即日起受理开放课题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以收到电子版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和学术委员会评议后,将于2025年7月1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申请人。
7、实验室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邮编:030600。
联系人:刘凤娴 电话:18234151987 E-mail:liufengxian@tyut.edu.cn
大气复合污染控制与协同降碳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