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2022】43号《关于推荐及接收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部署如下:
一、时间节点
9月17日(周六):宣讲政策、组织学生申报
9月19日(周一):各工作组审核、复核材料
9月20日(周二):
10:00 科技创新类申请人面试(学院304会议室)
14:30 党政联席会
16:00 报送资料
9月28日(周三):集中组织网上填报
二、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 推荐人为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
1)本科前六学期加权学分成绩(无不及格课程),以教务处提供的成绩为准;
2)推荐一般类和科技创新类在本专业排名前2%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分的课程;
3)推荐支教团、保资辅导员满足专业排名前20%的学生,允许有一门课程补考(或重修)后成绩>=80分的课程;
4. 全国 CET-4 >=425分,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要求CET-6>=425分;
三、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一般类: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本科前六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优秀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一般类)(附表 1)、填写承诺书。
根据学校学科竞赛获奖推荐: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以太原理工大学为参赛单位获得全国S类、A类竞赛一等奖第一名、同时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前8%者,可申请一般类推荐,不占用学院一般类推荐指标。
具有一般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由申请学校攻读研究生。
获得我校一般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直接攻博申请表》(附表8),同时确定攻博学院、专业和指导教师。
(二)科技创新类: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本科前六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前30%)、愿意在我校继续深造者可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科技创新类)(附表 3)、填写承诺书。
获得我校科技创新类推荐资格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直接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直接攻博申请者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直接攻博申请表》(附表8),同时确定攻博学院、专业和指导教师。
(三)支教团和保资辅导员:
满足基本条件且本科前六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列前40%、选择报考我校者可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表(附表6)。
四、推荐程序
(一)一般类:
各工作组对一般类申请者进行审核,按照本专业加权学分成绩排序,依据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推荐资格,有放弃者(签字)在本专业按照成绩排序递补推荐。
(二)科技创新类:
1.科研成果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各类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发表文章等)原件进行审核鉴定。
科技创新成绩:包括大赛获奖、专利、发表学术论文等成绩,各类型成果的成绩可累加计算,但总分不超过100分,成绩计算办法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科技创新成果积分标准》(附表5)执行。
科研成果要与本专业内涵一致,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组需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在申请表“审核鉴定栏”处签字。
2.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面试答辩,重点考查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具有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兴趣热情及创新毅力,是否具备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能力等。
成绩“通过”的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队,依据推荐名额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面试结果“不通过”的申请者,不具有推荐资格。
3.成绩审核组对综合成绩进行计算和复核:
综合成绩满分100 分,课程学习成绩(为加权学分成绩,满分100分)占70%、科技创新成绩占30% (各类型成果的成绩可以累加计算,但总分不超过100分)。
4.依据申请者的加权学分成绩、科研成果、面试成绩等综合成绩排队确定学生的推荐资格。
五、提交材料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 包含“汇总数据库VF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学生申请表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本科成绩单纸质版盖章扫描成pdf版(成绩单命名方式必须为:身份证号_姓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