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3] 53号)精神,我省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转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3] 53号)精神,严格把握申请条件为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017届毕业生。
二、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登陆学校就业创业信息服务网“最新公告”栏浏览下载。
三、报送材料
1、申请人材料:
(1)家庭成员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原公章必须清晰可见,审核后返还原件)。低保证的户主应当是父母或者本人,如果是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出具有社区、村委会盖章的合理说明,并出具户口本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证明上要清楚显示低保证户主的姓名以及和学生的直系亲属关系(见附件1);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文件命名:学校+学院+姓名,如:太原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张三),环工学院电子版发送至443245027@qq.com。
2、学院汇总材料: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注意:开户行名称要具体到支行,名称要规范,否则无法打款。
申请人的材料1份,请各学院将每个申请人的材料按《申请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顺序整理装订,并将低保证原件夹于材料中(不装订),所有申请人的材料按《学院汇总表》排序后,报送招就处304室。同时将《山西省享受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和《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tyut_jiuye@126.com(2)。
四、工作要求
1、各位毕业生请认真准备阅读文件和准备材料;
2、于5月9日下午15:00前将初审结果报送学工办(过期不候),学院将于5月12日至15日进行公示,公示公告中将注明举报电话和邮箱;招生与就业处也将同步在学校的就业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学校的举报电话为:6014436,举报邮箱为:tyut_jiuye@126.com。
学工办
2017年4月
2017年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