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04年,现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等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环境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及环境科学与技术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始终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任务,以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为目标,扎扎实实地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多年来,学院已为国家和山西省培养出大量专业技术人才,历届毕业生分布在各设计院所、施工单位、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不同岗位,在环境保护、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等领域做出了突出成绩。
二、接收专业领域和人数
01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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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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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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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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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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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录中“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包含的所有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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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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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29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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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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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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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00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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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录中“081400土木工程”包含的所有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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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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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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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081400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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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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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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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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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究方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成功者。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426),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满足条件1、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考虑优先复试录取:
1)‘211’以上院校毕业的学生;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
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CET≥426分);
4)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获科研成果奖、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四、接收程序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办法”执行。
五、复试
1.每位推免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复试。
2.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太原理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所有批次复试地点均为“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博睿楼A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3层会议室”,复试时间为10月19日10:00,具体时间学院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
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有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附件1)
(2)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录取
1.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录取。
2.各学科(专业)按照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将不再参加我校2016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我校将于2016年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它
1.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3.符合条件的推免生资助按照“太原理工大学推免生资助办法”执行。
九、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永梅
地址: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博睿楼A座三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电话:0351-3176586 18935123897
E-Mail: 583561542@qq.com
附件1-接收推免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