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QQ群管理,确保QQ群舆论安全,营造文明、合规、和谐的交流环境,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群及管理原则
第一条:为方便学院各部门发布通知和各类信息,促进教职工之间相互交流,建立QQ群。
第二条:凡因学院整体工作、专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需建群的,必须报请学院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方可建群。
第三条:建群必须明确群主和管理员,实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因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建立的群,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解散。
二、群成员组成及确认
第一条:各工作群成员应当为负责和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凡加入者需向群主提出申请,待身份审核后确定。
第二条:按照规定,群成员实行实名制,凡未按规定实名者,管理员将其清除出群。
三、群成员守则
第一条:QQ群是教职工对学院发展建言献策、传递信息、实现交流与信息共享的公众交流平台。
第二条:严禁在QQ群里发布未经查实的信息或个人情绪化言论,如有个人意见,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第三条:严禁在QQ群上发布破坏员工团结信息。
第四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如下规定:
1、在发表或转发的文章或图片中,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
2、禁止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3、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4、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四、群管理员职责
第一条:群管理员应维护好群内秩序,正确引导员工参与讨论,热心回答和积极帮助员工解决问题。
第二条:做好信息和舆情监控,发现不当言论要及时删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三条: 管理员不得将自己的QQ号与密码借于他人使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