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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工作规章制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6-05-02 15:38:57 作者:jklr 图片: 点击数:

(一)命题要求: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应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2.试题难度应适中,考试成绩应基本符合正态分布规律。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实行开卷考试的课程,试题的答案要避免可从教材上直接抄录的内容。应减少单纯对知识记忆能力的考核。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不得照搬原试卷。

3.命题时须同时给出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

4.试题应采用教务处统一的命题格式;每题分值须明确标出;字迹端正清晰、图形准确;试题名称须与教学实施计划规定的名称一致,准确填写适用专业班级、考试方式、日期、时间等信息。

5.试题分 AB 卷,两卷内容相同,顺序变化,在同一次考试中使用。开卷考试或一个班的闭卷考试可只用一种试题。

6.试题由系主任审批后,方能办理试题印制手续。

7.已通过审核程序的试题,到学院教科办领取一份《印制试卷通知单》。任课教师负责试题印制管理,考试所需教室需代课老师直接到学校教务处申请(随堂考试不需要再重新申请教室)。

(二)试卷评阅:

1.评卷一律用红笔(不能用红色铅笔)评阅、记分,记分必须字迹清楚、准确。

2.同类试卷应使用统一评阅符号。

3.如发现记分有误需要改正时,须在原错误得分上划“=”杠,签上阅卷教师的姓名,然后再标明正确的分数。

4.试卷上不得有“√”、“×”符号出现。

5.试卷上不得标注负分,只能标注得分,并在每题前端标注“得分”。

6.不得满分的答题,应用红笔标注出错误处。

7.对“违纪”或“作弊”学生的试卷,阅卷时一律以零分计。

8.代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打印2 份成绩单,签字后分别送交学院教科办、学校教务处。

(三)试卷分析报告内容:

1.考核方式、考试(考查)形式、阅卷形式。

2.成绩分布统计。

3.平均分。

4.各类题型分值及所占比例。

5.试题覆盖面。

6.各能力层次题目分值。

7.试题难易程度。

8.学生对知识点掌握情况及今后教学中对该课程教学改革及考核完善的建议等内容。

(四)试卷材料的装订:

1.试卷材料的内容和装订顺序:

1)考场情况报告单(需在考试前到学院教科办领取)。

2)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应填写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及总评成绩,并说明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所占比例)。

3)空白试题。

4)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

5)试卷分析报告。

6)学生提交的全部试卷(按照《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中的学生姓名的顺序装订)。

2.试卷装订须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太原理工大学试卷封面》,封面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

3.每门课程的试卷按自然班装订成册。除《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分装在自然班外,其它材料只需随第一个自然班装订。

(五)试卷归档程序:

1.试卷归档工作以系为单位进行。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 1 周内完成归档工作。

2.系里全部试卷装订、自检完成后,由系主任通知学院教科办进行抽检。

3.系主任、学院教科办主任、学院资料室管理员分别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后,统一移交学院资料室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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